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
目 录
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
一、部门基本概况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三、部门收支总体情况
四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
五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
六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七、名词解释
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
1、部门收支总表
2、部门收入总表
3、部门支出总表
4、财政拨款收支总表
5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6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
7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表
8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
9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
10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
11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
注: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,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
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
一、部门基本概况
(一)职能职责
(1)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。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、食品安全战略、标准化战略,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,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,营造诚实守信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(2)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。负责全区各类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。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,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,加强信用监管,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。
(3)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特种设备、计量器具许可管理。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、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。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。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及备案。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、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。
(4)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。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、建设,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。组织查处违法案件。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。
(5)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。协助进行反垄断执法相关调查工作。
(6)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。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。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、不正当竞争、违法直销、传销行为。指导广告业发展,监督管理广告活动。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。
(7)负责宏观质量管理。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。依法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。
(8)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。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、全区监督抽查工作。落实质量分级制度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。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。
(9)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。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。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。依法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。
(10)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。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。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,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。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(11)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。建立覆盖食品生产、食品流通、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,防范区域性、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。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,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、风险监测、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、风险交流工作。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。
(12)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。监督实施药典以及国家、省、市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、分类管理制度。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,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。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。
(13)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。组织药品零售、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,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。依职责组织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。
(14)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。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。
(15)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。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,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。规范、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。
(16)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。依据法定职责,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,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。推行采用国际标准。
(17)负责统一管理、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。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。维护认证市场秩序,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有关工作。
(18)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,指导消费者咨询、申诉、举报受理、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,保护经营者、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(19)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、新闻宣传、对外交流和合作。
(20)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和市知识产权(商标、专利、原产地地理标志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。拟订商标、专利、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、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。
(21)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,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。落实国家、省和市严格保护商标、专利、原产地地理标志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。负责专利侵权纠纷的调处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。组织全区商标、专利、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。规范区域内商标、专利、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,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
(22)负责拟订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措施,促进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。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。组织开展商标、专利、原产地地理标志方面法律法规、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。组织制定本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,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、合作与交流活动。
(23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(二)机构设置
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17个市监所-通泰街市监所、新河市监所、四方坪市监所、芙蓉北路市监所、伍家岭市监所、东风路市监所、望麓园市监所、秀峰市监所、湘雅路市监所、捞刀河市监所、洪山市监所、浏阳河市监所、月湖市监所、金霞市监所、清水塘市监所、青竹湖市监所、沙坪市监所;内设18个科室-办公室、计划财务科、政策法规科、综合协调科、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、信用监督管理科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、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、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、价格和公平竞争监督管理科、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、质量监督管理科、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、药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科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科、科技信息化科、人事教育科等部门。所属事业单位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、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。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1、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,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,因此,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。
三、部门收支总体情况
(一)收入预算:包括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,以及经营收入、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。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,367.65万元,其中,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,367.65万元。收入较去年增加540.32万元,上升6.12%。主要是人员预算增加及新增项目导致项目经费增加。
(二)支出预算: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,367.65万元,其中,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,740.82万元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,241.44万元;住房保障支出385.39万元。支出较去年增加540.32万元,上升6.12%。主要是人员预算增加及新增项目导致项目经费增加。
四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
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,367.65万元,其中,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,740.82万元,占82.63%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,241.44万元,占13.25%;住房保障支出385.39万元,占4.12%。具体安排情况如下:
(一)基本支出: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,200.18万元,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,包括用于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、印刷费、水电费、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。
(二)项目支出: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,167.47万元,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,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、专项业务费、基本建设支出等,其中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,096.96万元,主要用于果蔬垃圾资源化回收设备及运行经费(21.04万元)、监管所及基层能力建设经费(136万元)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专项(80.39万元)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人员及相关工作经费(225万元)、食品安全社区协管员经费(75万元)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、宣传培训、食安城市创建、农贸市场监管等工作经费(210.63万元)、食品药品安全检测、应急处置、举报奖励等经费(558.88万元)、制服采购专项(125.78万元)、局机关及市监所伙食费及食堂运行专项(135.54万元)、局机关设施设备维修(护)经费(20万元)、市场管理监督等工作经费(142.95万元)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及网办项目维护费(107.32万元)、特种设备监管等质监项目工作经费(45.22万元)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(52万元)、打击传销专项(45万元)、市监执法大队执法装备采购经费(84.57万元)、提前退休人员工资福利(31.64万元)等方面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.51万元,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等方面。
五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
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。
六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(一)机关运行经费: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662.37万元,比上年预算增加16.39万元,上升2.54%。主要是今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部分人员标准增加。
(二)“三公”经费预算: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,其中,公务接待费2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(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),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。2022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70.4万元,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,21台车辆为执法执勤车辆,今年预算调整至其他交通费用中。本单位有执法执勤用车20辆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,但因执法执勤用车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不属于一般公务用车,车辆费用不应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核算,所以在其他交通费用中核算。
(三)一般性支出情况: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;培训费预算29.5万元,拟开展“三品一械”安全监管、特设监管、市场监管等相关宣传培训,人数2260人,内容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、学校及涉农监管、药械化不良反应、药械监管及化妆品监管、特设安全监管、知识产权监管、市场监管等宣传培训;未举办节庆、晚会、论坛、赛事等活动。
(四)政府采购情况: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5.34万元,其中:货物类采购预算49.15万元;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;服务类采购预算616.19万元。
(五)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:截至2021年12月底,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1辆,其中,机要通信用车0辆,应急保障用车0辆,执法执勤用车20辆,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,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;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。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,其中,机要通信用车0辆,应急保障用车0辆,执法执勤用车0辆,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,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;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。本单位有执法执勤用车20辆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,但因执法执勤用车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不属于一般公务用车,车辆费用不应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核算,所以在其他交通费用中核算。
(六)预算绩效目标说明: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。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,367.65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7,200.18万元,项目支出2,167.47万元。
七、名词解释
1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2、“三公”经费:纳入省(市/县)财政预算管理的“三公“经费,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(境)费。其中,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,以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等支出。
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
(具体见附件)